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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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举办2025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
      2025-03-10 14:35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 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湖南省高等院校 学科专业优化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 策措施》等文件精神,激励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积极 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升动手实践能力与研究创新能力,推动高 校深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拓展创新创业人才成长平台, 助力学科专业内涵重塑,我厅决定2025年组织举办37项大学生学 科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

      1.第三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2.第二十一届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由湖南科技大学承办;

      3.第十四届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由湖南工学院承办;

      4.第十六届湖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5.第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 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6.第九届湖南省大学生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由湖南信息学院承办;  

           7.第九届湖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 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8.第二十一届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湖南工学院承办;

           9.第十一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湖 南文理学院承办;

          10.第十届湖南省大学生写作演讲竞赛, 由长沙学院承办;

        11.第九届湖南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大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12.第二届湖南省大学生日语能力大赛, 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承办;

        13.第三届湖南省大学生英语能力大赛,由湖南工商大学承办;

        14.第六届湖南省大学生护理综合技能竞赛,由湘南学院承办;

        15. 第六届湖南省大学生酒店管理商业策划创意大赛, 由湘 南学院承办;

        16. 第六届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 由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17. 第六届湖南省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

        18. 第一届湖南省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由中南大学承办;

        19. 第十届湖南省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 由湖南工程学院承办;

        20. 第十届湖南省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 由湖南科技大学承办;

        21. 第十一届湖南省大学生城乡规划设计竞赛, 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22. 第十五届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学科竞赛, 由湖南理工学院承办;

        23. 第十四届湖南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

        24. 第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 由湖南女子学院承办;

        25. 第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与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由湖南工程学院承办;

        26. 第八届湖南省大学生测绘综合技能大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27. 第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主办),由湖南工学院承办;

        28. 第八届湖南省大学生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竞赛,由湖南信息学院承办;

        29. 第七届湖南省大学生智能导航科技创新大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测控与导航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联合承办;

        30. 第五届湖南省大学生数字媒体创意设计大赛, 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31. 第九届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由湖南科技学院承办;

        32. 第三届湖南省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33. 第三届湖南省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由中南大学承办;

        34. 第二届湖南省大学生四流融合数智应用竞赛, 由湖南信息学院承办;

        35. 第一届湖南省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 由湖南工商大学承办;

        36.第一届湖南省大学生材料创新设计暨现代金相技能大赛,由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联合承办;

        37. 第一届湖南省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二、竞赛组织

      一)各项竞赛由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竞 赛活动由各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人选以及竞赛章程、通知均须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定后公布。各 竞赛组委会须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赛事解释工作,赛后应及时对竞 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并就推进全省高校相 关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

      二)竞赛组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任期不 超过4年,超过4年的须换届。组委会秘书长所在单位须为本科高 校且连续设立不超过4年。组委会秘书长应在每年120日前将秘 书长单位、姓名、联系方式、担任起始年份、承办高校申请函报 至省教育厅高教处,承办高校申请函需说明承办能力、组织实施 能力、经费保障等问题。

      三)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好校级初赛,努力扩大学生参与面, 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本校学生参加相应的省级比赛。未组织校级 竞赛的高校,不得组队参加省级竞赛( 国赛有要求的除外)。相 关组委会须做好省赛与国赛的衔接工作。

      四)各赛事承办高校实行每年轮换制。承办高校要成立由 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专业院( 系)、后勤、保卫、纪委等 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好组织实施方案并提前 15天由秘书长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确保省级竞赛活动平稳有序。 各参赛高校须安排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带队联络,确保学生 参赛全程安全顺利。

      五)各竞赛组委会要完善巡视、廉政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 相关制度电子版由秘书长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自主命题统一由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秘书长提前15天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报告命题 要求和时间。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 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 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学科竞赛精神的行为。

      六)省教育厅将参照有关规定标准给予竞赛一定的经费资 助,不足部分由承办高校保障。鼓励并规范行业企业参与协办竞 赛活动,行业企业可资助经费,但不得冠名或由行业企业承办。 竞赛活动须严格规范经费收支,不得向参赛师生和学校收取报名 费( 国赛有要求的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定)。竞赛活动须严格遵 守中央和我省相关规定,遵循勤俭节约的要求,竞赛经费须全部 用于竞赛活动开支,并须符合各承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要求。

      七)竞赛成绩由秘书长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在官 网及时公示获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每年分两次发文通报。未 经省教育厅审定,不得提前公布获奖结果。 当年有国赛活动的, 各组委会秘书长须及时将国赛获奖及全国排名情况报省教育厅高 教处。

      三、竞赛激励

      一)对获奖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优秀组织单位, 由省教 育厅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各竞赛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参加省赛学生( 团队)总数的60%(具体获奖比例由 省教育厅高教处视情况分别进行核定)。

      二)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高教司〔2003165号)等文件 精神,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教学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 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指导教师须在提交参加省赛名单时确定,之后不能更改;对获奖 学生,高校可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 适当鼓励。

      四、其他事项

      (一)证书套章流程。各学科竞赛获奖结果须在我厅发文后 印刷证书(证书尺寸须为A4大小,不可用铜版纸、卡纸,纸张克 数不超过120g;证书落款日期须为省教育厅正式发文日期), 秘书长核对证书信息无误后,统计好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 奖、优秀组织奖等证书数量(每个奖项对应一张证书,证书数量 与正式发文的获奖数保持一致),及时携带证书至高教处走程序 套章。

      (二)学科竞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8项竞赛,联系人:李绍华、贾南;19-37项竞赛,联系人: 刘彦辰、徐玲林。联系方式:0731-84720851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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