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 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湖南省高等院校 学科专业优化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 策措施》等文件精神,激励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积极 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升动手实践能力与研究创新能力,推动高 校深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拓展创新创业人才成长平台, 助力学科专业内涵重塑,我厅决定2025年组织举办37项大学生学 科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
1.第三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2.第二十一届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由湖南科技大学承办;
3.第十四届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由湖南工学院承办;
4.第十六届湖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5.第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 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6.第九届湖南省大学生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由湖南信息学院承办;
7.第九届湖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 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8.第二十一届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湖南工学院承办;
9.第十一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湖 南文理学院承办;
10.第十届湖南省大学生写作演讲竞赛, 由长沙学院承办;
11.第九届湖南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大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12.第二届湖南省大学生日语能力大赛, 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承办;
13.第三届湖南省大学生英语能力大赛,由湖南工商大学承办;
14.第六届湖南省大学生护理综合技能竞赛,由湘南学院承办;
15. 第六届湖南省大学生酒店管理商业策划创意大赛, 由湘 南学院承办;
16. 第六届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 由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17. 第六届湖南省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
18. 第一届湖南省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由中南大学承办;
19. 第十届湖南省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 由湖南工程学院承办;
20. 第十届湖南省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 由湖南科技大学承办;
21. 第十一届湖南省大学生城乡规划设计竞赛, 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22. 第十五届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学科竞赛, 由湖南理工学院承办;
23. 第十四届湖南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
24. 第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 由湖南女子学院承办;
25. 第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与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由湖南工程学院承办;
26. 第八届湖南省大学生测绘综合技能大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27. 第十二届湖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主办),由湖南工学院承办;
28. 第八届湖南省大学生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竞赛,由湖南信息学院承办;
29. 第七届湖南省大学生智能导航科技创新大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测控与导航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联合承办;
30. 第五届湖南省大学生数字媒体创意设计大赛, 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31. 第九届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由湖南科技学院承办;
32. 第三届湖南省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33. 第三届湖南省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由中南大学承办;
34. 第二届湖南省大学生四流融合数智应用竞赛, 由湖南信息学院承办;
35. 第一届湖南省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 由湖南工商大学承办;
36.第一届湖南省大学生材料创新设计暨现代金相技能大赛,由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联合承办;
37. 第一届湖南省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二、竞赛组织
( 一)各项竞赛由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竞 赛活动由各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人选以及竞赛章程、通知均须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定后公布。各 竞赛组委会须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赛事解释工作,赛后应及时对竞 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并就推进全省高校相 关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
( 二)竞赛组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任期不 超过4年,超过4年的须换届。组委会秘书长所在单位须为本科高 校且连续设立不超过4年。组委会秘书长应在每年1月20日前将秘 书长单位、姓名、联系方式、担任起始年份、承办高校申请函报 至省教育厅高教处,承办高校申请函需说明承办能力、组织实施 能力、经费保障等问题。
( 三)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好校级初赛,努力扩大学生参与面, 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本校学生参加相应的省级比赛。未组织校级 竞赛的高校,不得组队参加省级竞赛( 国赛有要求的除外)。相 关组委会须做好省赛与国赛的衔接工作。
( 四)各赛事承办高校实行每年轮换制。承办高校要成立由 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专业院( 系)、后勤、保卫、纪委等 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好组织实施方案并提前 15天由秘书长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确保省级竞赛活动平稳有序。 各参赛高校须安排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带队联络,确保学生 参赛全程安全顺利。
( 五)各竞赛组委会要完善巡视、廉政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 相关制度电子版由秘书长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自主命题统一由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秘书长提前15天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报告命题 要求和时间。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 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 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学科竞赛精神的行为。
( 六)省教育厅将参照有关规定标准给予竞赛一定的经费资 助,不足部分由承办高校保障。鼓励并规范行业企业参与协办竞 赛活动,行业企业可资助经费,但不得冠名或由行业企业承办。 竞赛活动须严格规范经费收支,不得向参赛师生和学校收取报名 费( 国赛有要求的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定)。竞赛活动须严格遵 守中央和我省相关规定,遵循勤俭节约的要求,竞赛经费须全部 用于竞赛活动开支,并须符合各承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要求。
( 七)竞赛成绩由秘书长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在官 网及时公示获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每年分两次发文通报。未 经省教育厅审定,不得提前公布获奖结果。 当年有国赛活动的, 各组委会秘书长须及时将国赛获奖及全国排名情况报省教育厅高 教处。
三、竞赛激励
( 一)对获奖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优秀组织单位, 由省教 育厅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各竞赛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参加省赛学生( 团队)总数的60%(具体获奖比例由 省教育厅高教处视情况分别进行核定)。
( 二)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高教司〔2003〕165号)等文件 精神,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教学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 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指导教师须在提交参加省赛名单时确定,之后不能更改;对获奖 学生,高校可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 适当鼓励。
四、其他事项
(一)证书套章流程。各学科竞赛获奖结果须在我厅发文后 印刷证书(证书尺寸须为A4大小,不可用铜版纸、卡纸,纸张克 数不超过120g;证书落款日期须为省教育厅正式发文日期), 由 秘书长核对证书信息无误后,统计好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 奖、优秀组织奖等证书数量(每个奖项对应一张证书,证书数量 与正式发文的获奖数保持一致),及时携带证书至高教处走程序 套章。
(二)学科竞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8项竞赛,联系人:李绍华、贾南;19-37项竞赛,联系人: 刘彦辰、徐玲林。联系方式:0731-84720851。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