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关于申报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05-23 16:58  

       关于申报湖南工业大学

      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要求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 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1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 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118号)文件精神,项目类型具体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范围

      本计划项目仅针对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大学生个人或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进行申报,项目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和已有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项目组成员必须包含不同年级学生,形成梯队,以保证项目顺利结题,如项目研究期为2年,项目组负责人为大二学生。计划项目一经立项,研究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三、申报数量

      计划校级立项240项,推荐报省级立项144项。综合各学院大二年级人数,各学院双创班数量,2023年各学院学科竞赛国家级获奖数量以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3)省级以上获奖数量,对各学院立项项目指标和省级立项指标(优秀校级项目的3/5)分配见附件1。

      四、申报流程

      (一)除国家级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外,其余项目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推评,推荐省级立项项目须注明。

      (二)汇总表请学院按照优劣排名,并注明好省级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稿各一份,于2024年6月4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竞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昭恒,联系电话:22183738,QQ:35192583。

      (三)经创新创业学院复审后,推荐报省立项项目须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180.108.46.32:81/hunan_cxpt/)在线填报申报项目。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填报项目材料,分配学生项目账号(学生登录账号请设置为学籍号),并确保在线填报与纸质材料一致、项目信息公开。

      (四)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

      1. 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

      2. 为教师科研、教研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

      3.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 已立项过的校级项目,重复申报的;

      5. 项目参与人超出范围的;

      6. 指导老师原则上一次只能指导一个省级及以上项目,项目未结题前不能申报新项目。

      (五)项目立项后,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应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终止研究,项目指导老师列入黑名单,当年不得申报立项,并在当年减少学院申报名额。

      (六)要求

      各学院需组织专家审核材料,并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

      1. 严禁往年已立项项目或相类似项目重复申报。创新创业学院将对材料进行复审,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直接取消学院名额,不予增补。

      2. 复审时发现项目达不到立项要求的,直接取消学院名额,不予增补。

      3. 所有项目应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占比不低于70%。

      4.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3)国家级获奖的指导老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5. 2024年立项的省级以上项目,结题时必须有学生参与的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书。

      6. 项目评审结果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文件和照片、截图须上交。

      五、项目资金

      获省级和国家级立项项目,学校统筹安排项目研究经费,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立项后第二年项目经费拨付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院授权项目指导老师经办,学院负责人负责经费审批,经费由项目团队成员按规定使用,学院和指导教师不得使用项目研究经费。2023年立项的项目资助标准如下(以后年度根据学校实际专项经费确定):

      (一)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2万元/项;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9000元/项。

      (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1.4万元/项;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7000元/项。

      附件:

      1. 各学院立项项目指标和省级立项指标一览表

      2.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单独发布)

      3.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单独发布)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立项项目指标和省级立项指标一览表


      序号

      学院

      全部指标

      省级指标


       

      1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3

      14

       

      2

      国际学院

      3

      2

       

      3

      计算机学院

      20

      12

       

      4

      商学院

      15

      9

       

      5

      机械工程学院

      20

      12

       

      6

      体育学院

      13

      8

       

      7

      土木工程学院

      14

      8

       

      8

      经济与贸易学院

      14

      8

       

      9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

      15

      9

       

      10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15

      9

       

      11

      轨道交通学院

      14

      8

       

      12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17

      10

       

      13

      理学院

      9

      6

       

      14

      外国语学院

      7

      4

       

      15

      城市与环境学院

      7

      4

       

      16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9

      6

       

      17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9

      6

       

      18

      马克思学院

      2

      1

       

      19

      醴陵陶瓷学院

      3

      2

       

      20

      法学院

      7

      4

       

      21

      音乐学院

      4

      2

       

      总计

      240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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